近日,市纪委下发通知,对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元旦春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要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明确做到10个严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反相关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擅自提高标准、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行业主管部门将非正常开支转嫁到协会等中介组织报销;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换届期间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禁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上级的决策部署,推动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发挥监督检查“探头”和震慑作用;要坚持精准发力,从严执纪问责,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元旦、春节期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严肃问责追责,扎扎实实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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