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领导,提供组织保障。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把加强党的领导放到首要位置,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健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配备方式,三家公立医院的理事长、党组织书记均由同一人担任。同时,加强党组织对公立医院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保证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坚持正确方向。
完善政策体系,提供制度保障。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同时,积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编办联合组织、人社部门印发了《诸城市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理事(董事)管理办法》、《诸城市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管理办法》和《关于征集市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人才的公告》,出台了《关于核定公立医院领导人员职数的通知》,联合财政、卫计部门印发了《市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理事(董事)外部监事报酬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组建领导班子,提供决策保障。纳入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的3家公立医院分别组建了理事会、聘任了管理层,召开了理事会成立大会和首届理事会,按规定配备了执行理事和外部理事,市人民医院理事会由11名理事组成,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卫生中心由9名理事组成。按照外部理事占多数的原则,共向三家医院选派了16名外部理事,并给外部理事发放了聘书,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正常运行提供了决策保障。
落实监管责任,提供监督保障。按规定配备了外部监事和职工监事,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市精神卫生中心由3名监事组成。通过发布公告、部门自报、事业单位监管机关审核、上网公示等程序,建立了外部监事库。经与组织部门商定,共向三家公立医院选派了4名外部监事,通过履行职责加强对公立医院的内部监督。市编办会同卫计局、督查局等部门建立了督查制度,加强对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印发《工作专报》的形式,定期调度通报情况,以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医务人员积极不积极、社会舆论支持不支持作为检验改革成果的标准,确保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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