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问:你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吗?
答:我国政府非常重视防震减灾工作,1997年12月29日公布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于1998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第一部法律,它是我国几十年来防震减灾工作经验的高度概括和各种有效的规章制度的法律化。它的制定、公布、施行,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进行防震减灾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防震减灾工作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随着经济社会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防震减灾法》在实施过程中积累了一些新经验,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面临着一些新问题。特别是,2008年汶川8.0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的发生,给我们带来了重要的启示。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国人大、国务院审时度势,加快了《防震减灾法》的修订工作。新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加丰富、制度更加健全,必将为促进我国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30、问:什么是地震预报?
答:地震预报是针对破坏性地震而言的,是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前作出预报,使人们可以防备。
地震预报三要素 地震预报要指出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这就是地震预报的三要素。完整的地震预报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地震预报按时间尺度可作如下划分:
长期预报 是指对未来10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的预报。
中期预报 是指对未来一二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和强度的预报。
短期预报 是指对3个月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临震预报 是指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由市地震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