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潍坊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年龄上限至63周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要求,自2026年3月20日起,我市将正式实施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年龄新政策:
一、统一调整从业年龄条件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等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年龄统一调整为不超过63周岁。
二、有序恢复相关从业资格证件
对因年龄原因导致从业资格证注销的人员,将统一集中恢复证件信息,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并及时将电子证照文件、数据等共享至全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部级系统、部级道路运政系统。相关从业人员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道路运政一网通办”或“爱山东”APP查询电子证照调整情况。
三、明确不予恢复情形
存在机动车驾驶证失效、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合从业条件、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等情形的从业人员,相关证件数据不纳入恢复范围。
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扎实做好证件数据恢复、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就业权益。
潍坊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2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要求,自2026年3月20日起,我市将正式实施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年龄新政策:
一、统一调整从业年龄条件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等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年龄统一调整为不超过63周岁。
二、有序恢复相关从业资格证件
对因年龄原因导致从业资格证注销的人员,将统一集中恢复证件信息,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并及时将电子证照文件、数据等共享至全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部级系统、部级道路运政系统。相关从业人员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道路运政一网通办”或“爱山东”APP查询电子证照调整情况。
三、明确不予恢复情形
存在机动车驾驶证失效、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合从业条件、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等情形的从业人员,相关证件数据不纳入恢复范围。
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扎实做好证件数据恢复、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就业权益。
潍坊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27日
1 条记录 1/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