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诸城市通盛汽修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70782MA3EM98U6T
单位社保编号:10817122010001536844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
内容:经税务部门核定,你单位应缴未缴职工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的社会保险费人民币(大写)陆万肆仟柒佰肆拾捌元零角壹分¥64748.01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诸城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区社保费征缴窗口(地址:中天路567号)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自欠缴之日起到缴纳之日止加收的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前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龙都税务分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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