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芬
当每一段被捂热的文字,在一个慵懒的午后跃然纸上,秋天也就来临了。渴望秋天,渴望秋天的成熟;渴望秋天籽粒饱满的一次田间邂逅,就如同两个久别的故人偶遇在灯火阑珊。
秋风最懂风情。一次次从脸颊拂过,丝丝凉爽。自从立秋后,秋雨一场场就没有间断过。最惬意的是在一阵燥热过后的凉爽;最恼人的是行走中雨滴突然滑落。
一叶知秋,初秋的景色没有丛林尽染,几乎看不到变化。直到行走中突然降落的一片树叶落向肩头;直到凉爽让我们不禁摸了一下裸露在外面的胳膊。我一直认为,秋天的颜色是黄色,金黄金黄的色调,这是秋天最浓重的色彩。
繁华落尽,季节更替,每个人都渴望在秋天收获。
秋天是丰满的、摇曳多姿的,每一个秋的音符都跳跃在金色的季节里,让人沉醉,让人身心愉悦。感受秋天的气息,与秋相伴,沉浸在美妙的秋景里,慢慢被感染、被融化。
秋天是一首歌,在秋天的韵味里,哼一支优美的曲子,心旷神怡。
秋天天高地阔,漫步在大树下,小河边,草丛里,陶醉在大自然的馈赠里,感受到了生命的存在。不禁轻吟起刘禹锡的秋词“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秋天的阳光没了夏天的热烈,柔和了很多。晚间散步的人流里,多了老人和孩童,嘻嘻笑笑的老少画面,成了最美的风景。
做人,像秋晨的露珠一样晶莹剔透;像成熟的稻谷一样低调;像秋天的蓝天一样高远。
(作者系潍坊市作协会员,山东省散文学会会员,诸城市作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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