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诸城新闻网 > 新闻 > 国内 > 社会 > 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税源管理股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诸城税源税限改〔2021〕67号

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税源管理股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诸城税源税限改〔2021〕67号

2021-03-19 14:33:10 来源:诸城新闻网
  诸城市易太食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782321829661E):
  你(单位)2019-01-01 至 2019-12-31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1年3月19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O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税源管理股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诸城市易太食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782321829661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诸城税源税限改〔2021〕67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二O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

新闻排行

精彩热图

娱乐新闻



关于我们 - 诸城新闻 - 娱乐新闻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鲁ICP备2021025553号-1  主管: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  主办: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诸城市和平街173号 邮编:262200 安全狗网站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