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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3万元诸城文旅惠民消费券又又来啦!

2020-06-19 16:55:46 来源:诸城新闻网
惠民不停歇,

新一轮消费券来啦~

为大家奉上

诸城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通用券

不止旅游,本次消费券

适用范围包括

文艺演出、图书报刊、景区景点、

数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娱乐

......

20号上午10点

3万元诸城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通用券

领券指南在这里,划好重点

冲冲冲!

附件1:“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云平台”诸城市文化和旅游惠民电子消费券领取流程

 

 ①实名注册


通过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一个用户只能注册一个账号。


②领取惠民消费券

点击“领券中心”进入后,选择上方“山东省文旅惠民消费券”点击进入,选择“潍坊市”点击“诸城市”,领取适合使用的惠民消费券。(示意图如下:)


③领券成功,去消费

领取成功后,点击上方“去消费”即可跳转到消费平台,或扫码关注“齐鲁文旅云”公众号,进入“文旅商城”即可消费(示意图如下:)



第四届诸城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
自5月29日正式启动
到10月底结束
共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
20万元



 消费券的有关规则
消费券为通用电子代金券,设六种面值,分别为10元、20元、30元、50元、80元、100元/张。通用券可在全部云平台关联合作单位内使用,消费券不能兑换现金,不得转让。

凡在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云平台及其它指定平台上注册领券的消费者,消费季期间每个注册用户领用上限额度500元。可分多次申领和退换。

消费券申领成功后有效期为72小时,每人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消费者凭领取的消费券到签约企业进行消费,减除消费券的金额后,支付剩余费用。到期未使用券全部作废。作废消费券不占消费券总额度。省消费券、市、县消费券、企业消费券相互不叠加使用。

消费券的使用范围和比例

消费券可以在分属文艺演出、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数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传统工艺、艺术培训、文化用品和文化体验、旅游等产品和服务范围内选择使用。

消费券使用时,券额不超过单笔消费成交额的规定比例。消费券补贴文艺演出、旅游景区门票不超过30%,文创产品、文旅体验消费等其他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补贴不超过20%。单笔消费只可以使用1张消费券,单件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消费不可拆分为两笔以上消费。消费者在一家文化和旅游企业购买文化和旅游产品次数不得超过5次。





定好闹钟,明天上午10:00

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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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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