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吉者)近日,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聚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出十三项举措,旨在打造“无事不扰、有需必应”的一流营商环境。
源头管控,为检查权划定“硬杠杠”。主体资格“清单化”,《方案》明确市司法局牵头确认拥有涉企检查资格的行政执法主体,明确“清单之外无检查”,任何主体均不得在清单外对企业施加行政检查。人员身份“实名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实行名单公开,企业可通过便捷渠道查询核实。检查计划“阳光化”,要求各执法部门每年3月底前将年度检查计划通过“鲁执法”平台向司法局备案,并同步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对于临时性专项检查,方案设置了严格审批程序,须经上级批准并向社会公示。所有涉企检查必须纳入“鲁执法”平台运行,做到“入企必报备、检查必留痕”,彻底杜绝“体外循环”和任性检查乱象。
服务升级,行政指导与柔性执法并行。规范检查只是起点,《方案》更着力于在监管中注入服务温度。政策服务“送上门”,加大惠企政策宣传与“直达快享”力度,充分发挥惠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行政指导“全程伴”,鼓励执法部门在检查前提供“菜单式”帮扶指导,主动帮助企业排查隐患、合规经营。检查过程中优先运用提示、建议、告诫等非强制手段引导企业自我纠正。容错空间“再拓宽”,全面推行责令改正前置程序,扩充“不罚轻罚”清单适用领域并主动告知企业,消除“信息差”带来的处罚压力。法律服务“强支撑”,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完善“企业法律管家”机制,鼓励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参与涉企检查,重点加强对外贸企业的政策法规辅导与法律服务。
过程规范,用“扫码入企”取代随意打扰。为确保每一次入企检查都规范透明,《方案》采取全过程约束机制。检查频次“设上限”,执法部门必须明确并公布对同一企业的年度检查频次上限。基于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或应企业申请进行的检查不受此限,但方案强调对“明显超过合理频次”的行为进行监督问责。检查方式“集约化”,强力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入企身份“可溯源”,所有行政检查及因督查、督导、调查等确需企业配合的非行政检查活动,均须通过“鲁执法”平台生成的唯一二维码“扫码入企”,让每一次入企行为都来源清晰、过程透明、责任可溯。
监督闭环,织就立体化检查防控网。为确保政策落地有声,《方案》构建了多层次监督体系。专项监督“聚焦痛点”,市司法局牵头开展专项监督,严查怠于履职、多头重复检查等问题,并对第三方机构参与涉企检查行为进行彻底排查和公示规范,斩断变相检查渠道。社会监督“全面激活”,依托12345热线、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等收集问题线索,动态监督“扫码入企”及规范执法情况,形成强大社会监督合力。联合监督“协同发力”,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政府督查的协作机制,并强化与司法审判、检察监督、法治督查、行政复议的联动,实现涉企执法检查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覆盖。对违纪违法线索,坚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检查不是目的,促进企业合规发展才是根本。”诸城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狠抓方案落实,真正让‘无事不扰’成为常态,让‘有求必应’成为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