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源头防控。督促建设、施工等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大风天气或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空气质量预警时,立即停止土方施工和易产生扬尘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了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对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进行了冲洗;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了无浮土扬尘。
加强日常监管。立足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机制,对城区在建的44处建筑工程项目,开展不间断的日常巡查、拉网式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物料堆放、出入口硬化、冲洗设施配备及使用管理等制度,确保建筑工地扬尘防控硬件到位、软件健全,运行有效。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进行全过程跟踪,确保各项抑尘措施落实到位,实现扬尘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将城区在建工程分为三个片区,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成立6个检查小组,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突出对施工现场周围围挡、建筑工地大门口硬化与冲洗设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地面硬化、扬尘物料及裸露土地覆盖、高空抛洒建筑垃圾等重点项目的扬尘污染排查整改工作。凡是达不到“六个百分百”要求的项目,直至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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