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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育保险拟出新规将不再限制户籍

2012-11-25 10:58:25 来源:转载

 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信息显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起草了《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中,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至各类职工人群:由现行办法中的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扩容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根据意见稿,生育保险待遇不再受户籍限制。相关部门一位知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这个政策推行对企业和劳动者都是利好,做到了公平,只要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就可以享受。”

 这将使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大幅增加。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农村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庹国柱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过去生育保险是针对城镇职工、机关和事业单位就职人员,这几部分人员加起来不到2亿人,如果把农民工等非户籍人员算进来,至少要增加一倍。”

    意见稿指出,根据近20年各地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生育保险支出占工资总额的比例情况,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据了解,当前全国各地的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一般在0.8%~1%,与此相比,未来将会大幅度降低,但是由于覆盖人群大大增多,企业缴费或许会增加。

    庹国柱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按照办法,中小型民营企业的缴费金额将会更大,对国有企业影响小,国有企业一般都已经给员工缴纳了保险,甚至是给国有企业减轻了负担。”

    此次意见稿将非户籍就业人员纳入到享受生育保险福利的范畴,对于扩大社会福利范围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依然存在一定的真空地带,例如有些外来人口在城镇没有就业,这些人就无法享受到该项政策。

    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吕学静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这个办法还只是阶段性推动,今后若能和医疗保险结合起来,这样将可以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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