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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公安局关于征集新型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6-08-07 09:17:35 来源:

诸城市公安局

关于征集新型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诸城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新型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裸聊敲诈:以交友为名主动搭讪,诱导被害人进行裸聊并录制视频,以此相要挟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

(二)网络套路贷:以网络借贷为名,通过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逾期等方式,采取软暴力手段逼迫借款人偿还高额债务的违法犯罪团伙。

(三)舆情敲诈:假借“舆论监督”“新闻采访”等名义,搜集、编造负面信息制造舆论压力,以“删帖撤稿、平息舆论”为条件索要高额费用的违法犯罪团伙。

(四)务工敲诈:故意制造劳务纠纷或矛盾事端,向用工单位索要高额“赔偿款”“误工费”的违法犯罪团伙。

(五)碰瓷敲诈: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编造人身、财产受损假象,借机以威胁、要挟等手段非法索取财物的违法犯罪团伙。

(六)强迫消费:在经营活动中,以低价优惠为诱饵招揽顾客,消费过程中采取威胁、滋扰、纠缠等手段坐地起价、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团伙。

(七)色情敲诈:通过网络招嫖、同城交友等方式进行引诱,或设局“仙人跳”实施威胁恐吓、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

(八)恶意索赔:有组织地购买商品后,故意伪造质量问题,或以商品存在瑕疵为由,以投诉举报相要挟,向商家索取高额赔偿的违法犯罪团伙。

(九)软暴力催收:在线上线下采取滋扰、威胁、恐吓、聚众造势等方式,制造心理恐惧逼迫他人偿还债务的违法犯罪团伙。

(十)网络暴力:在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雇佣网络水军,煽动群体对立、扰乱网络秩序的违法犯罪团伙。

除上述十类外,涉及“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传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实、客观、准确,尽可能提供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相关证据材料,如涉案人员身份信息、通讯号码、网络账号、资金交易记录、聊天记录截图、视频音频资料等。

(二)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四)举报问题线索渠道:

1.举报电话:110、0536-6155923

2.举报邮箱:xl-0077@163.com

3.来信来访:诸城市舜都路67号刑侦大队242办公室

三、正告违法犯罪人员

正告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团伙成员和在逃人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诸城市公安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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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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