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识别号:913707827687035205
单位社保编号:10800000000712700005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
内容:经社保部门核定,你单位应缴未缴杨春明2006年11月至2015年10月的社会保险费人民币(大写)肆万玖仟贰佰贰拾贰元壹角肆分¥49222.14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诸城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区社保费征缴窗口(地址:中天路567号)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自欠缴之日起到缴纳之日止加收的滞纳金。
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密州税务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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