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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教师“终身制”难点在考核

2013-09-12 15:42:53 来源:齐鲁晚报

11日,山东省出台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注册,打破此前的教师资格“终身制”。家长和学校期望,通过这一注册制度,不合格教师将有“退出机制”。

曾有教育家称“没有不合格的学生,只有不合格的老师”。早在10年前,山东滨州老教师尹永霞就说:“不合格教师,请下岗。”但在让老师们“下岗”前,一位山师附中的教师反问,“请问,什么叫不合格教师?”可见,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关键在考核标准。

对“不合格教师”,家长圈子里有不少“民间解读”:在湖北省,一些家长认为,语文老师普通话不合格便是不合格老师;在苏州,有家长认为,打骂、留堂的老师不合格;也有家长认为,收取红包和购物卡的老师不合格。在国家层面,2012年2月,教育部先后下发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对中小学教师作出详尽要求。但在现实当中,指出哪个老师不合格却十分困难。

虽然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行5年一注册,但缺乏统一的教师年度审核机制。教师的“年审”大都在学校,甚至在教师队伍内部完成,教师考核互相打分,大都“你好,我好,大家好”。在这种考核机制下,即使有了打破教师“终身制”的退出机制,不合格教师也依然能够蒙混过关。在先期试点教师资格注册的6个省市中,18.9万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通过率99.2%,仅有少数不予注册或暂缓注册了一批不合格教师。

因此,不论是评价教师师德还是教育水平高低,仅仅依靠行政注册手段干预,恐怕无法反映教师队伍的真实情况,教师资格5年一注册可能流于形式。打破“终身制”难点是考核,5年一次的教师资格考核如何设计,考核内容是什么,考核标准如何制定,谁来当“主考官”,这些问题都值得讨论。当前首要的是要制定出一个统一的考核标准,拿出草案征求民意,尤其是吸收广大教师意见和学生家长意见。只有建立起一套全国统一、专业性较高的教师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才能真正找出让家长和老师不放心的“不合格”教师,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也才能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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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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