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9时,“聂树斌案”疑似真凶王书金强奸杀人案在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再次开庭。检方当庭出示了聂树斌案中被害人尸检报告等部分证据,称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
时隔6年,“王书金案”二审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已纠结、困扰相关司法部门多年,并成为中国法学界一个“悬案”,扑朔迷离。庭审中,控辩双方角色“互换”实属罕见,王书金坚称为“聂树斌案”的真凶,而检方则力证为其“开脱”。由于双方都难以拿出让人信服而压倒对方的证据,不得不休庭。“一案两凶”,谁真谁假?这考验司法水平和司法智慧。
由此联想到《西游记》中的“真假孙悟空”。由于真假孙悟空一般无二且本领皆非常了得,闹到上天入地下海,一时真假难辨。在唐僧那,紧箍咒也“失效” ——都喊疼;到了天宫,托塔天王照妖镜也照不出真假;又到观音那,观音也难以辨别;而到幽冥处,“谛听”却声称不敢说……最后,还是如来佛祖道出六耳猕猴的真身并用金钵盂罩住,而后孙悟空一棍子将之打死。
关联的“聂王案”堪比“真假孙悟空”。不同的是,《西游记》中,最终如来佛祖的“法眼”识破了六耳猕猴,而“聂王案”的突破却还不知道路在何方?搁置不是办法,但葫芦官判葫芦案定然更不可取,会有损司法的公正与尊严。十字路口,不妨借鉴一下《西游记》中的做法。先用“紧箍咒”“照妖镜”辨别真假,这就是王书金所描述的和当时勘察记录进行比对,需要关注细节,洞察蛛丝马迹。对此,不是看其吻合度,而是要侧重看不吻合的地方,因为聂树斌案的现场就在王书金当时打工地附近,即便不是其所为,一些情况甚至一些细节也会有所耳闻。还有就是王书金的作案风格,因为其是一个强奸杀人的惯犯。这些需要整合、分析,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证据、推理要能让人信服。
阎罗殿的“谛听”声称其看出但不敢说,这不可忽视,说明其心中有数。那聂树斌案中的“谛听”便是当时办案人员,真实还原当时案件的办理过程,对“悬案”的突破或许大有裨益。有没有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甚或“自圆其说”的细节?但要获得实情,前提是不但要有免于追责的法律承诺,还要让当事办案人员冰释顾虑。这就需要法外开恩甚至网开一面,是一种司法智慧。因为只有还原实情,方可让“聂树斌案”去“疑”,柳暗花明。
当然,王书金是否为“六耳猕猴”,还需要如来佛祖的“法眼”加以甄别。其不打自招的动机值得思考,是良心发现,还是另有所图?需用如来佛祖的“法眼”去审视。不要再让“唐僧”“托塔天王”“观音”们徒然折腾,而需抽调国内刑侦、法学专家攻坚克难,汇成如来佛祖的无边“法眼”。执行中,要有“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坚定司法信念。一句话,“悬案”不落地,法律的公平正义就会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