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突出审计重点。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操作规程》等制度,突出审计重点,找准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大局的着力点。
正确把握问题责任划分。规定将责任领导干部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两种,审计过程中,明晰问题与责任的对应关系,查深查透领导干部对具体问题的参与内容、介入程度、作用发挥及问题后果,还原事实真相,做到责任划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由离任审计为主转为任中审计为主。实行审计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促进干部廉洁勤政,求真务实,科学决策。
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根据《规定》要求,新修订了《诸城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纪委监委、组织人事、财政国资、审计机关等成员单位立足自身职责加强联动,形成“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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